招生专业:
层次 |
招生专业 |
学分 |
学习期限 |
考试科目 |
专科起点
本科 |
工商管理 |
80学分 |
2.5--5年 |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
项目管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金融学 |
会计学 |
法学 |
高中起点本科 |
工商管理 |
160学分 |
5--8年 |
英语、语文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会计学 |
高中起点专科 |
工商管理 |
80学分 |
2.5--5年 |
英语、语文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会计学 |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专科起点本科: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或自学考试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
高中起点本科: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的在职人员。高中起点专科: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的在职人员。
入学方式
免试入学,条件:
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或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者,可免试入学高起专。
服务参加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成绩在本地区相应学历层次的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可酌情申请免试。成绩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测试入学:
如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需参加由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命题并组织的入学考试。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29日
报名地点: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授权本次招生的弘成学苑北京数字化学习中心
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考专科起点本科:
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版、彩色、蓝底照片3张
报名考试费: 150元/人,免试生50元/人;
本人学历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稿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两份材料来源,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网上查询”或“学历认证”
二、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
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版、彩色、蓝底照片3张
在职证明
三、报考高中起点专科:
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版、彩色、蓝底照片3张
在职证明
入学测试:
测试方式:机考
测试时间:2008年12月15日-2009年3月29日
测试地点: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授权本次招生的弘成学苑北京数字化学习中心

入学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规定,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提供的有关资格证书及报名资料,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仅负责对其进行收集、备案。凡持假证书或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及成绩证明报名者、在入学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录取、交费、选课、注册
录取:凡符合报名条件、经考试后被厦门大学择优录取的学员,由厦门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交费:新生入学首次交费按30学分预交,之后按每学期选课学分数取整交纳,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层次两年内交齐全部学费,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五年内交齐全部学费,学费由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授权本次招生的弘成学苑各地数字化学习中心代收。
注册:新生入学后,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学籍电子注册
选课:新生入学,由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授权本次招生的弘成学苑各地数字化学习中心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为学员进行集体选课。
教学及学习:
教学模式:课件学习+课本自学+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模拟试题自测+学习中心导学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学生在学习多媒体课件和教材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提交作业、课程辅导等,最后参加在当地集中进行地课程考试。
学分制度:采用完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本科学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网考委”)组织的公共基础课(专科起点本科统考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高中起点本科统考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三门课程;高中起点专科免统考)统一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由厦门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科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明或成绩证明)
符合我校学士学位申报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签章单位为厦门大学。(注:证书式样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特别标注: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或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


网院风采